河北2011成人高考考生号、准考证号及考场的编排
(一)考生号的编排
1.考生号为16位,第1、2位为年份后两位数,第3、4位为省代码,第5—8为县(市、区)代码,第9位为招生类别代码,第10、11位为科类代码,第12—16位为报名顺序号。
2.顺序号的编排及分配由各市招生部门自行确定,但必须确保考生号的唯一性。
(二)准考证号的编排
准考证号码为10位。第1、2位为设区市代码,3、4位为考试科类代码,5、6、7、8为考场号,9、10位为本考场的座位号。
(三)考场的编排
全省统一编场。考场编排采取按考试科类以设区市为单位由计算机随机编排产生的方法。
各类考试均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连续编排,除最后一个考场不足30人外,每个考场均按30人编排。
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加防伪标志的《准考证》,由各市打印并在《准考证》上加盖市级招生部门公章。各市按考场将带有考生照片信息的《准考证存根》和《考生签到表》统一打印到A3纸上,考试期间供监考教师核对考生信息和考生签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