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函授站:
2015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即将展开,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代表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成人高等教育工作,各函授站要组织招生人员认真学习、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成人高等教育和学院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负责地开展2015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学校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的规定印制和发布招生简章,各函授站必须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招生简章,实事求是地向考生传达招生政策要求(包括入学资格、修业年限、学历文凭、学位授予、电子注册等),不得委托任何个人和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不得给考生答应或许诺教育部和学校不准许的各种条件,函授站在招生前报送招生人员信息表(见附件3)。函授站自行制作与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相关的宣传材料必须报学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备案表见附件4)。凡因在招生过程中出现违规、虚假承诺、乱收费、误导或不实之处等严重问题的函授站,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终止合作办学协议。
三、为进一步规范招生专业,学院要求各函授站申报招生计划必须依据学院的招生专业目录进行,函授站不得宣传专业目录外的专业并实施教学过程。对函授站实际招生人数不足30人的专业不开班,请各函授站配合学院动员学生转到相近专业集中开班,2015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
四、为加强对函授招生计划工作的宏观管理,请各函授站认真分析本地区生源及专业需求分布情况,根据自身的办学能力和办学条件,认真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加盖函授站印章,传真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学院招生办,传真号:029-88202511,邮箱地址:wjyzs@xidian.edu.cn。学院将根据各函授站申报数结合近年来招生录取和实际注册数以及办学能力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函授站应抓住有利时机,有组织、有规划地开展招生宣传,积极组织生源,安排迎考补习,确保生源质量。
五、教育部规定严禁招收没有取得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报考专升本学历教育,严禁高等学校及其合作单位违规招收所谓“免试生”、“超前生”、“进修生”、“预科生”等。各函授站要把握国家政策,向考生讲明利害,在考生报到后及时收集专科毕业信息及毕业证书复印件。要向学生重申:学生必须为其所提供的报名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完全责任。对隐瞒个人真实学习经历,持不合格证书(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限定区域内承认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或伪造个人身份、学历证明材料的学生,无论何时查出,均作取消学籍处理,追回各种录取或学习证件,所交各项费用一律不予退还。各函授站在指导学生报考中,发现专科证书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劝其报考低层次的学历教育。
六、各函授站应于每年3月从学院学籍管理平台获得教育部关于我校上年成人高考招生总体情况,对各自新生进行信息核对,主要核对新生有无遗漏、错误,专升本学生是否因为专科证书被注册系统删除。各函授站将核对后信息报招生办,招生办通过学籍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注册。这项工作是关乎每位学生是否取得学籍的关键环节,务必请各函授站予以重视。
七、我院2015年成人招生相关工作环节的时间安排如下,请各函授站积极配合:
7月、8月:学校向教育部呈报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教育部批准计划和学院规划公布2015年招生专业,制作分发招生简章,各函授站进行招生宣传,学生在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及确认报名信息;
9月:检查、了解各函授站成人高考宣传、报名情况(陕西省外函授站将报名数字报至学院招生办公室;陕西省内各函授站请于9月25日前将学生报名信息电子版报至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箱:wjyzs@xidian.edu.cn);
10月:根据报名情况上报招生计划数,通知各函授站成人高考时间(全国统一在10月24、25日)及注意事项;
11、12月:按各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成人高考录取工作;核对录取信息(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陕西省内各函授站上报的学生报名信息进行新生分站工作),寄发录取通知书;
次年1月、2月:汇总录取情况,接收录检大表;
次年3月:核实新生报到信息,进行新生电子注册。
八、学院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及职责如下:
主管院领导:辛庄副院长;
招生宣传及信息管理:张菁华,招生宣传及政策咨询,新生报名资格审核与复审,招生系统维护及新生电子注册;
在招生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和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29-88202511
附件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15年拟招生专业
附件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申报表》
附件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人员备案表》
附件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审查备案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
附件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15年拟招生专业
招生类型 |
专 业 |
专业代码 |
学习形式 |
科 类 |
学 制 |
高起本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080601 |
函授 |
理工 |
五年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0605 |
函授 |
理工 |
五年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080301 |
函授 |
文、理 |
五年 |
|
工商管理 |
110201 |
函授 |
文、理 |
五年 |
|
会计学 |
110203 |
函授 |
文、理 |
五年 |
|
人力资源管理 |
110205 |
函授 |
文 |
五年 |
|
专升本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080601 |
函授 |
理工 |
两年半 |
电子信息工程 |
080603 |
函授 |
理工 |
两年半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080301 |
函授 |
理工 |
两年半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0605 |
函授 |
理工 |
两年半 |
|
通信工程 |
080604 |
函授 |
理工 |
两年半 |
|
电子商务 |
110209 |
函授 |
经管 |
两年半 |
|
工商管理 |
110201 |
函授 |
经管 |
两年半 |
|
会计学 |
110203 |
函授 |
经管 |
两年半 |
|
市场营销 |
110202 |
函授 |
经管 |
两年半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10102 |
函授 |
经管 |
两年半 |
|
财务管理 |
110204 |
函授 |
经管 |
两年半 |
|
人力资源管理 |
110205 |
函授 |
经管 |
两年半 |
|
高起专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80202 |
函授 |
理工 |
两年半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80201 |
函授 |
理工 |
两年半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90101 |
函授 |
理工 |
两年半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90102 |
函授 |
理工 |
两年半 |
|
通信技术 |
590301 |
函授 |
理工 |
两年半 |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590106 |
函授 |
文、理 |
两年半 |
|
会计电算化 |
620204 |
函授 |
文、理 |
两年半 |
|
经济管理 |
620301 |
函授 |
文、理 |
两年半 |
|
物流管理 |
620505 |
函授 |
文、理 |
两年半 |
|
工商企业管理 |
620501 |
函授 |
文、理 |
两年半 |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640107 |
函授 |
文、理 |
两年半 |
|
人力资源管理 |
650204 |
函授 |
文 |
两年半 |
注:高起本专业6个,专升本专业12个,高起专专业12个。
附件2: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申报表
函授站名称 |
|
招生年份 |
2015年 |
||
函授站负责人 |
|
座机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招生负责人 |
|
座机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E_mail |
|
||||
详细地址(邮编)及招生电话 |
|
||||
计划招生专业 |
层次 |
计划招生人数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函授站意见: |
函授站负责人签字 函授站盖章 年 月 日 |
||||
学院意见: |
主管领导签字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人员备案表 |
|||||
函授站名称 |
|
招生季 |
|
||
函授站负责人 |
|
座机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招生负责人 |
|
座机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E_mail |
|
||||
招生人员信息 |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函授站 意见 |
函授站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
审 查 备 案 表
函授站名称 |
|
|||
招生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办公、手机) |
|
|
申请时间 |
|
|||
申请发布范围或网址 |
|
|||
招 生 宣 传 内 容(可加附页)
函授站(盖 章) 年 月 日 |
||||
学院意见 |
广告内容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1、审批后的宣传内容若有涂改、增删视为无效。
2、此表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逾期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