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13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与报名考试
1、报考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在本科入学前取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2、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10月份举行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今年我省成人高考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要先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8月份左右)登陆指定网址(www.sdzk.gov.cn)准确录入个人相关信息,然后再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另一时间段(8月中、下旬)持身份证(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到各市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采集图像信息,并进行最后确认,网上支付报名费。相关复习资料请到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或书店联系购买。考试、录取等事宜按省、市招考部门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3、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填写本人实际的联系方式,不得填写函授站点的联系地址。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录取通知书由各学校统一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因此,对于因填报函授站点联系方式导致的不能录取或收不到录取通知书,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异地就业人员,在进行信息确认时必须出具所在企业和单位的劳资或人事部门的证明。
5、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报考我校美术、艺术教育等本、专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历、教学及收费
1、凡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录取为我校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政治条件和学业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国家教育部给予电子注册。
2、本科学员毕业时可在我校参加申请学士学位考试,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士学位条件者,可授予山东师范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
3、新生入学后,学习时间安排如下:自2014级起,专升本汉语言文学、英语、教育学、学前教育、会计学五个专业,高起专学前教育、会计两个专业,实行以网上学习为主,网上学习与集中面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余专业函授每学年自学40周,面授时间30天左右(一般在寒、暑假或节假日);夜大学安排在晚上和星期六(或星期日)上课。学校提倡“名师上讲台”,选派业务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授课。
4、我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最新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进行学费收取。
5、我校在全省的17市地设有函授站和教学点(请查阅我校网站),极大地方便了学生就近上学。
联系部门: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办
联系电话:0531-8618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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