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招委于11月5日划定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考生可申请分数复查,但不查卷。考生总分复查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凡要求复查的考生,应于11月7日12:00前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完善手续,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于11月7日18:00前将申请查分登记信息传给市教育考试院。总分复查结果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本人。
经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现将重庆市2011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专科起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文史、中医类:200分;
(二)艺术类:180分;
(三)理工类:120分;
(四)经济管理类:115分;
(五)法学类:150分;
(六)教育学类:180分;
(七)农学类:160分;
(八)医学类:158分。
二、高中起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文史(外语)类:200分(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
(二)文史(艺术)类:150分(考试科目:语文、外语、历史地理);
(三)理工(外语)类:175分(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
(四)理工(艺术)类:150分(考试科目:语文、外语、物理化学)。
三、高中起点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公民道德与法律基础)
(一)文史类:218分;
(二)文科(艺术)类:185分(不计数学成绩);
(三)理工类:210分;
(四)理科(艺术)类:185分(不计数学成绩);
(五)理科(农卫)类:130分(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农村基层卫生人员专业考试成绩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