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一、学校概况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创办于1956年9月,2003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在原西藏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的基础上改建成为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是西藏自治区唯一一所集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为一体的公安教育培训基地,担负着提高在职民警素质和培养预备警官的重任。自1956年至今,为适应西藏公安工作需要,学校先后开办了四年制、三年制、二年制普通中专班;二年制成人中专班及二年制的公安边防班;一年制在职民警文化补习班;一年制成人大专预科班,以及各种内容、时间不等的培训班。2002年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签订了联合办学意项,开办了二年制普通大专班和成人大专班。2006年与中国刑警学院签订联合办学意项,开办了三年制(函授)成人本科班。2012年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签订函授合作办学协议,开办了三年制(函授)成人本科班。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自建校以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公安教育、警务技能培训、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政治建校、从严治校”,以全面提升西藏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警务实战能力,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实战型公安专业人才,提高民警综合素质为目标,突出办学特点、优化专业设置、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推动“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建设,不断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