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课程考核的规定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取消、下放及保留审批等事项的通知》(闽教[2001]综30号文)和《关于成人本科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划线的通知》(闽学位办[2000]27号文)的通知精神。现将对我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课程考核规定如下。
一、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经申请、择优推荐,在获得申请学位授予资格后需进行一门外国语、一门专业基础课和一门专业课考试。
二、外国语考试。成人教育学历生在学期间、自考生在考期间以及毕业后一年内均可以在我校报名参加全国大学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四级考试,以全国大学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四级考试成绩作为学士学位外国语课程考试的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一)、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日语、俄语、法语、德语四级考试。
(二)、免试对象:
1、非英语专业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入学(自考生参加自考)之前(限五年内)在原就读学校就读期间获得CET-4或CET-6考试合格证书者(提供合格证书原件和原就读学校毕业证书)可以申请学位英语课程免试。
2、英语专业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入学(自考生参加自考)之前(限五年内)在原就读学校就读期间获得全国大学俄语、德语、日语、法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者(提供合格证书原件和原就读学校毕业证书)可以申请学位外国语课程免试。
三、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考试由校教务处(学位办)组织命题和考试(不合格者允许其第二年再考一次)。考试时间基本定于每年9月份进行。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校学位办。原《集美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补充规定》(集大教[2002]44号)同时废止。学校学位办可根据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需要,对本《规定》未尽事宜制订单项规定或补充通知,与本《规定》一并实施。